问:暂估价项目招标时,总承包商能否参加投标?
答:总承包商能否参加投标,要根据暂估价项目招标人的身份加以判断。
(1)如果暂估价项目的招标活动由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和总承包商共同组织实施,或者由总承包商组织实施、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定标,由于总承包商行使了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人权利,总承包商投标的,将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对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肯定不可以参加投标。
如果暂估价项目的招标活动由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单独组织实施,由于总承包商已经从事了总承包项目,对暂估价项目比较熟悉,总承包商参加投标的,似乎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但是,由总承包商实施暂估价项目,将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更为有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总承包商能否参加投标存在很大争议。对于该争议,笔者认为,如果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不考虑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面的优势,即不将该项内容列入评标标准和打分依据,则包括总承包商在内的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在同一个尺度内进行竞争,那么,总承包商的投标将不构成不公平竞争,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有权参加暂估价招标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