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解读“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答:对于“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进行了解释,将其细化为五个条件:
(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综合上述规定,本条款从人员配置方面,进一步规定了“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认定标准,将其界定为“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