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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招采小课堂 > 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的“共同投标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的“共同投标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日期:2022-12-13 阅读次数:1150

问: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交的“共同投标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所谓的“共同投标协议”,是指联合体各方为了参加投标在组建联合体时共同签订的关于职责分工、资质业绩情况、责任承担、投标组织事宜、牵头方与其他成员方的身份确认以及承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文件。联合体各成员方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据共同投标协议加以解决。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是联合体从事投标文件的基础性文件,不但明确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阶段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而且也明确了联合体成员在合同履行阶段的职责分工和权益分配,缺少该份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无法判断联合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