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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招采小课堂 > 工程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工程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12-07 阅读次数:3201

  问:工程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拔付;


  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案例:2018年10月A煤炭公司与B施工企业未经招投标程序签订了关于煤炭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额1200万元),并办理备案取得施工许可。合同约定由B承包建设A开发的煤炭项目,2019年12月,因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重拖延工期导致双方在结算工程价款时发生争议,A公司要求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B公司提出,该合同未经招投标程序,系无效合同,不应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那么,此时未经招投标程序而签订的煤炭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无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范畴,而实际并未招标,这就导致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合同无效后的价款结算纠纷。在本案中两家公司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私自签订合同,本想逃避法律约束没想到在发生争议矛盾时反被得利者抓住把柄作为违规证据,由此可见法律底线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