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释义:民间资本投资较多的商品住宅、科教文卫和旅游、市政工程、生态环保等项目可不再招标)
案例:某涉密单位甲计划建设一套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因项目涉密,通过考察和比较,选择了具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乙来为其实施该项目。甲方要求所有开发工具必须在现场完成,项目所有资料归甲方所有,双方签订了合同和保密协议。请问该项目是否可以不公开招标?为什么?
解析:可以,因为《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进行分开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