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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招采小课堂 > 在电子招投标中,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招标人应该如何处理?
在电子招投标中,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招标人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12-08 阅读次数:3810

  答: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因此,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都视为撤销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撤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撤回的,招标人需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案例:某国有企业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化招标,为了防止网络设施和操作失误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络完成递交或者在线开标解密失败,招标人要求同时递交纸质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发生意外情形时,可作为补救备用。


  解析:本案例中,这种传统救济办法使得电子招标投标的功效无法充分发挥,不仅增加了招标投标成本,又引发了许多纠纷。为此,针对在线投标和开标解密可能发生的失败情形,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存放投标文件密码摘要" 的电子服务模式,为投标文件递交和解密失败提供有效补救。招标人可自愿选择运用此电子服务模式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响应。这将有效建立和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的保障机制,大大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