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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建设的码头,建成投产运营后,维护性疏浚施工预算超400万元,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布日期:2024-02-29 阅读次数:316

某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码头,建成投产运营后,由于码头运营期间前方港池水域会逐渐产生泥沙淤积,为确保码头正常运营,每年都需要对码头港池水域进行维护性疏浚施工,工程预算金额超过了400万元。请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属于。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据此,国有企业投资的码头港池水域维护性疏浚工程,预算金额超过400万元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