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对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预估价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限额标准后才需要招标。
案例:某施工项目暂估价380万元,该施工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解析: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项目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才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因为此项目暂估价为380万元,未达到400万元,所以可以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