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文件,反映了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是招标人定标的依据。
评标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拟定一份“标价比较表”;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标价比较表或综合评估比较表应连同评标报告一同提交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