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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以“三个清理”规范政采监管
发布日期:2022-05-11 阅读次数:1404

本报讯 广西钦州市财政局通过清理违规设置供应商门槛行为、清理纠正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做法、清理已失效制度文件,打造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

钦州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通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2020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招标中通过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斥或变相排斥特定区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违规设立供应商库等行为。全市共清理4个违规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

该局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规定和做法工作,要求预算单位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该局积极制定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年以前制订印发的政策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审核、分类处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对已失效的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两个文件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