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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
发布日期:2022-03-07 阅读次数:1354

江西营商讯 全媒体记者许佳慧、实习生黎艳、肖志欣报道:3月4日,记者从抚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获悉,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抚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已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

 

近日,抚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抚州市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不得向供应商变相收取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费用。

 

此举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性成本,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各类供应商全面参与竞争,营造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