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68家市(区)级预算单位在网上公开了政策落实情况,其中45家预算单位全年的预留份额100%都给了小微企业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舒慧报道 天津市预算单位近日陆续启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记者查询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现,全市目前有68家预算单位已依规晒出了去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账单”。
记者注意到,截至2月17日,天津市已发布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68家市(区)级预算单位,都公布了本部门(单位)去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包括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及占比等。其中,有45家单位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占专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100%,这意味着这些单位全年预留份额都定向支持了小微企业。此外,各预算单位还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公告中列出了每个项目的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据了解,今年1月,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关于主管预算单位每年报告和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要求作了细化规定。其中提出,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分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定向支持”专栏公开上一年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2021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可于2022年3月31日前公开。
除了公开采购执行情况,《通知》还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作了规定。其中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区财政部门应当在向天津市财政部门提交的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要专门报告本部门、本区上一年度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包括需求调研论证情况、采购份额预留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对于采购份额预留情况,《通知》规定报告内容包括: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该部分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所占比例,以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比例。
关于其他有关情况,《通知》明确,其报告内容为未达到天津市相关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或者预留份额未执行完成的原因,未按要求予以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的原因,未按规定情形予以上限执行优惠措施的原因,以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天津市财政局还强调,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已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重要评分因素,财政部门将通过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报告和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报告、公开或者报告、公开的相关情况、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下一步,天津市财政部门将建立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区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公开工作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