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龙里县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公告审核。
审核各类采购公告内容是否齐全、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重点审核招标文件中是否对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是否设置不合理歧视性的注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落实政府采政策功能等,切实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审核发布公告697条(其中采购公告196条,成交公告205条,合同公告132条,履约验收公告39条,其他公告125条),审核招标文件196份,修改招标文件167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事件大幅减少。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通知文件,指导全县采购单位完成信息统计工作,按季度在“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上收集、汇总、审核、上报政府采购信息。截至目前,已高质量完成2021年第四季度报表和年报表审核上报工作。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平台调度。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利用“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积极开展宣传督导,助力乡村振兴,协助各预留份额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超额完成832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全县“832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留份额为168,827.4元,2021年完成采购178,662.2元,超额完成9834.8元。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的规定,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处理决定书。2021年,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件,调解电子交易平台质疑1件。
五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8家单位33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采购流程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已对相关问题进行反馈,并指导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