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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县财政局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减负
发布日期:2021-08-30 阅读次数:1348

荆门晚报讯(通讯员张凤霞聂圣华)日前,沙洋县财政局出台四项措施,切实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减负,进一步优化了该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精简投标材料。该局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法人代表亲自领取采购文件或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及时支付资金。成交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可以提前预付部分货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30日内支付资金。

  降低采购成本。全面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严禁向中小企业变相转嫁评审专家费用。

  推行合同融资。成交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后,成交供应商会自动收到有关合同融资的短信提醒,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