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购物车
首页
招投标培训
管理咨询
定制内训
专家团队
招采小课堂
新闻中心
专题报道
关于我们
X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
常州政采精准发力谱写优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发布日期:2021-07-21 阅读次数:1352

本报讯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阳光采购、便企惠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推动交易模式转型升级、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等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全力推动交易模式转型升级,围绕“提质增效”做文章。交易中心在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不断升级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功能,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交易扩面深化,目前已覆盖市本级所有政府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今年2月,该交易中心开始实施首个政府采购“不见面”项目以来,截至6月底,共完成185个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项目,占总项目数的89.8%。其中,在公开招标项目里采取“不见面”开标的有65个项目,占比近80%。

随着“不见面”交易的不断提速,由此带来的应用成效也日益突显。由于“不见面”交易打通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将投标开标环节从线下转为线上,大大减少了供应商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不见面”交易还可打破地域和人力限制,供应商在家便可同时参与多个地区的投标,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市场充分竞争。此外,由于“不见面”交易全程线上操作,步步留痕,规避了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开标现场接触的可能性,有效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开、透明、高效。

积极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围绕“减负松绑”做文章。去年开始,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企业投标报名环节和合同见证环节,以及推动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和及时支付制度等多项措施,不断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费用,着力减轻其资金周转压力。

今年4月起,交易中心全面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所有采购方式涉及的资格证明,除特定资格外,供应商仅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即可,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更多竞争机会。

切实维护公开透明市场秩序,围绕“公平公正”做文章。去年年底,交易中心会同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发布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负面清单》,通过设置禁止性条款,将负面行为“一单尽列”,为交易各方划定操作“红线”。《负面清单》明确了43项禁止行为和158条具体内容,涵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开评标程序、质疑处理、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等采购环节,重点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进行规范,有效防止排他性、限制性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出现。从今年起,交易中心将《负面清单》禁止性条款融入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优化采购需求模板,在系统中预先设置关键敏感字段,实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排查提醒,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为积极助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交易中心积极会同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功能,开发增加“供应商资信查询”模块,在全省率先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采购人授权代表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供应商资信查询”模块,即可在线生成投标供应商的《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查询报告》。供应商若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将被拒绝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