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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
发布日期:2021-07-12 阅读次数:1346

本报讯 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前对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促进公开竞争。

据了解,无锡市财政局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原则,首批采购意向公开确定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单位和新吴区作为试点,并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

首先,《通知》明确了公开范围及内容。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其次,《通知》明确了公开主体及渠道。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为预算单位。该市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开通了“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发布采购意向公告,并同步传送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主管预算单位也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采购意向。最后,《通知》明确了公开依据及时间。部门预算批复后,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批复后60日内应按季度汇总公开具体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以采购计划为依据及时公开具体采购意向。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提出了3项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各级预算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按规公开采购意向。二是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采购意向。三是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具体工作方案。无锡市财政局将不断加大对市级预算单位和区财政部门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为明年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