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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1-07-09 阅读次数:1397

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与实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乌海市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实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

  一、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基础信息、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监督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要求,建成后实现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云平系统,包含七大基础库和十大子系统。七大基础库包括:采购入库、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商品库、政策法规库和采购档案库;十大子系统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子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子系统、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子系统、监督预警子系统、诚信管理子系统、合同融资信息服务、采购档案管理子系统、大数据分析子系统和移动客户端。按照“互联网+政府采购”要求,所有系统全部运行在互联网中。将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线上管理,信息全面公开,达到提升监管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二、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全区一张”建设的统一安排,2020年10月,我开始实施政府采购云平台,2021年4月15日上线运行,2021年6月底全部完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成后:

  (一)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系统实时对接。通过将各类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统一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再到合同支付、履约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达到“无预算不采购、无系统不交易、无合同不支付、无验收不结项”的原则。

  (二)实现信息发布的统一。规范统一全区采购项目信息和监管信息发布种类、内容及格式,各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按统一格式编制,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开的事项,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未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的,依法承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实现“一地登记、全区通用”、“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的政府采购基础信息库(采购入库、代理机构库、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等),政府采购基础信息库由自治区统一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应用,无需另行建设。

  (四)实现统一交易平台。自治区统一建设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和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实施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定点服务等简易采购程序,实现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通过实施网上在线开评标、远程异地开评标等电子化采购交易手段,实现各类采购主体采购业务办理“零上门”。逐步建立全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线上政府采购市场。

  (五)实现监督平台的统一。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涵盖采购意向、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诚信评价、质疑投诉等内容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并实现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

  三、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建成,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和上下级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管理;实现覆盖全区、互联互通、透明规范的“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以大数据监管、信用评价、信息公开为基础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政府采购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了监管水平,降低了交易成本,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优化了营商环境。